關于遴選2006年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後項目候選人員的通知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近日下發的《關于2006年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後項目遴選的通知》(詳見國家留學基金網主頁:http://www.csc.edu.cn),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哈佛大學開展合作,從我國有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選派教學、科研骨幹赴哈佛大學進行科學研究。現就我校遴選該項目候選人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專業
數學、物理學、化學、經濟學、生物物理學、人類學、天文學、社會學等。申請人員請在提交申請材料前務必登陸哈佛大學文理研究生院(The 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網站(http://www.gsas.harvard.edu),認真查閱相關專業方向及研究領域,以提高申報的實際效果。
二、留學身份及派出期限
留學身份為訪問學者,該項目将于2006年9月派出,留學期限為一學年(9.5個月)。
三、申報條件
1.德才兼備,具有按期回國服務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2.具備突出的學術科研、教學水平;
3.已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的我校在職教師;
4.至少已在我校工作2年,年齡不超過45歲;
5.身體健康;
6.外語水平符合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要求及哈佛大學的要求(具體請參閱國家留學網相應通知要求,地址:http://www.csc.edu.cn/gb/admin/readarticle.asp?articleid=1925,以及哈佛大學文理研究生院網站,地址:http://www.gsas.harvard.edu);
7.2005年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面上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校際交流項目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四、有關經費
哈佛大學将承擔留學人員在哈佛大學留學期間的學費及醫療保險費,并提供一次性生活補助3000美元/人,國家留學基金将提供留學人員在哈佛大學留學期間的生活費及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生活費按每人每月1500美元提供,并按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管理辦法執行。
五、派出及管理
1.被錄取的留學人員均為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派出,派出前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協議書》,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派出手續。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時,教師本人應在當年提出書面理由,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學校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3.原則上被錄取人員不能延長留學期限。
4.入選者若調離學校或未經批準出國未歸将自動退出本項目,違約賠償金(不含違約金)退還學校。
5.教師在回校15日内辦理報到手續時,應提交在國外的學術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對本學科、對學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方面的書面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一次學術研讨或報告會,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且加蓋公章。
6.教師有責任回國并履行學校規定的義務。
六、申請事宜
請各單位于2005年12月23日(周五)前将推薦人選填寫完畢的《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和《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預備人選一覽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處主頁http://rsgl.jlu.edu.cn下載)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每單位限報1~2人,如有來自哈佛大學文理研究生院導師的邀請函,将被優先考慮。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最後确定的人選填寫正式申請材料。
聯 系 人:李立群 郭廣建
聯系電話: 5167447
人 事 處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5年12月16日 13: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