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學學科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的科研成果的創新性水平應達到曆史學學科的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創新性表現為發現了新的重要的文獻資料,運用了新的研究方法與研究思路,開拓了新的研究領域,得出了新的有說服力的新的研究觀點等。
博士研究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其創新成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進行創新性水平的認定:
1.發表被SSCI或A&HCI檢索的學術論文1篇;或發表被《新華文摘》或《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轉載的論文1篇。
2.發表被我校認定為“C”類及以上的學術論文或咨詢報告1篇(含“兩報一刊”)
3.發表被CSSCI檢索的學術論文2篇;或發表CSSCI檢索的學術論文1篇并再取得下列成果中的一項:
(1)公開出版的國際重要學術會議論文集中發表論文1篇;
(2)《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高校文科學報文摘》全文轉載的其他論文1篇;
(3)在專業刊物、報紙、文集等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篇。
4.出版學術專著1部,或獨立出版學術譯著1部,且經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認定具有學術價值。
注:
(1)在CSSCI集刊和CSSCI擴展版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等同于被CSSCI檢索的論文。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研獎項二等獎及以上且署名前2名,可等同于被CSSCI檢索的學術論文2篇。
(3)在SCI檢索的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1篇,可等同于被CSSCI檢索的學術論文1篇。
(4)學術成果字數原則上不少于3000字。
二、博士研究生申請提前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其創新成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進行創新性水平的認定:
1.發表被SSCI或A&HCI檢索的,或CSSCI檢索且在我校認定為“C”類及以上的學術論文2篇;
2.我校認定為“B”類及以上學術論文或咨詢報告1篇;
3.出版學術專著或獨立出版的學術譯著2部,或出版學術專著和獨立出版的學術譯著各1部,且經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認定具有學術價值。
三、其它要求
1.學位申請者取得的創新成果應與本專業相關;成果署名排序為第一作者身份,或本人導師為第一作者申請人為第二作者身份。成果第一署名單位應為伟德victory。
2.發表的學術論文、專著和譯著應以現刊,或以網上檢索到全文為準,錄用通知不予認可。
四、對未達到上述創新成果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若指導教師認定其創新性水平達到授予學位要求的,也可以将能夠體現其創新性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至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并以現場公開答辯的方式進行創新性水平的認定。經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其答辯申請的,論文評審份數增加至5份。若其學位論文評審未通過或獲得學位後論文抽檢被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則其指導教師三年内不能再推薦未達到創新成果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申請答辯。
五、本創新成果基本要求從2021年入學的博士研究生開始執行,2020年及之前入學的博士研究生達到本創新成果基本要求或原學術成果要求都可以申請進行創新性水平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