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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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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01-03 點擊數: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要求,結合我校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工作具體安排,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于項目申請流程
1、申請書收取工作截止至2019年3月8日16:00。各中層單位将所有紙質申請書(無紙化申請試點的項目除外)及相關附件報送至科技處自然基金管理科,人文社會科學各中層單位申請材料由社會科學處接收。請申請人按照各中層單位要求的時間提交申請書,科技處不受理個人的申請。
2、所有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請項目類型的申請人,須同時提交《伟德victory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人承諾書》(附件2)。形式審查明細表(附件3)供申請人及中層單位使用,紙質版由各中層單位留存。
3、申請人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管理系統(isisn.nsfc.gov.cn)中提交電子版申請書(無申請賬号人員請向所在中層單位索取),同時提交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親筆簽字的紙質申請書原件1份(有合作單位的請先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并保證紙質申請書和電子版申請書的版本一緻。所有申請書須用A4紙打(複)印,建議雙面打(複)印,簽字蓋章頁必須向外裝訂。2019 年繼續開展對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無紙化申請試點;同時将青年基金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試點範圍,且從2019年起,青年基金項目中不再列出參與者。申請時依托單位隻需在線确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項目獲批準後,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上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系統中電子申請書保持一緻。
4、申請書附件材料需電子化後在線提交。帶有簽字、蓋章的附件原件需同時随紙質申請書報送。博士導師同意函(附件4)、同領域專家推薦信(附件5)無依托單位人員相關證明(附件6)等附件,請申請人按照科技處具體要求進行辦理。
5、中層單位上報2019年自然基金申請統計表(附件1)及申請書時應确保統計表信息與申請材料的一緻性,自然基金申請統計表需中層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層單位公章。
6、我校人員參加外單位項目申請需加蓋伟德victory公章,請各中層單位于3月4日至6日統一到科技處辦理,外校人員及本校非項目參加人員不予辦理。

二、關于項目申請人條件
1、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科學基金項目,應當符合條件: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曆;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兩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附件5)。部分類型項目在此基礎上對申請人的條件還有特殊要求(詳見項目指南中各類型項目的申報要求)。
2、受聘單位不是伟德victory的申請人不允許以伟德victory為依托單位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已取得博士學位并且拟留校工作的人員和通過引進人才渠道拟到校工作的人員,經中層單位考核同意,可以以無依托單位人員身份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中層單位需同時提供說明(該人員自然情況、是否通過中層單位考核、人事聘用手續簽署時間、相關承諾等),作為學校簽署書面合同的依據(附件6)。
3、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但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人員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受聘單位申請面上項目、青年基金、地區基金和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同時應當單獨提供導師同意其申請項目并由導師簽字的函件(附件4),說明申請項目與其學位論文的關系,承擔項目後的工作時間和條件保證等。在職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的,不得申請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4、非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境外人員,不能作為無依托單位的申請人申請各類項目;受聘于依托單位的境外人員,不得同時以境内、境外兩種身份申請或參與申請各類項目。如果已經作為負責人承擔了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或者作為合作者承擔了國際合作研究類項目,在前兩類項目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其他類型項目。反之亦然,如果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前兩類項目以外的其它類型項目,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或作為合作者參與申請國際合作研究類項目。
5、關于正在博士後流動站或工作站内從事研究的人員說明:
1)可以申請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得申請其他類型項目。
2)受聘單位非伟德victory的博士後人員,應從受聘單位提交申請。
6、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除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同一年度内,已經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三、提交申請時注意事項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請于2019年1月15日之後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管理系統(isisn.nsfc.gov.cn),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2、本次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有: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研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續資助項目、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請範圍的其他類型項目,其申請時間另行公布。對随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4、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應當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主要參與者中如有申請人所在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在基本信息表中填寫合作單位信息并在簽字蓋章頁上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填寫的單位名稱應當與公章一緻。已經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合作研究單 位,須加蓋單位注冊公章;沒有注冊的合作單位,須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主要參與者中的境外人員被視為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其境外工作單位不作為合作研究單位,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則應通過信件、傳真等方式發送本人簽字的紙質文件,說明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且履行相關職責,作為附件随紙質一并報送。
一個申請項目的合作單位不得超過2個。
5、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申請書的個人簡曆部分詳細注明:
(1)同年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緻的;
(2)與正在承擔的各類科學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緻的。
6、申請人申請科學基金項目的相關研究内容已獲得其他渠道或項目資助的,請務必在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項目的區别和聯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資助機構申請的情況。
7、申請書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寫2020年1月1日;終止年月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要求填寫20**年12月31日(特殊說明的項目除外)。
8、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當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它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否則按不端行為處理。
  9、項目指南及形式審查表中所列資助強度為直接費用,申請人隻需填報直接費用部分。
帶有合作單位且預算中有合作單位經費支出的的項目申請,需要在預算說明書中加以說明。說明包括合作研究單位的名稱、單位類型、任務分工、研究任務負責人,承擔資金額、占總資助金額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簽訂合作協議等。
10、限項申請規定
(1)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其中: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中的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除外;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
(2)上年度獲得面上項目(包括一年期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包括一年期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同類型項目。
(3)申請人同年申請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和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合計限1項。
(4)申請人和參與者(骨幹成員和研究骨幹)同年申請和參與申請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和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合計限1項。
(5)2017年度和2018年度連續兩年申請面上項目未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初審不予受理的項目)申請人,2019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
(6)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于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 (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含承擔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
(7)基礎科學中心項目
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申請時不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正式接收申請到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得資助後,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
基礎科學中心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骨幹成員)在結題前不得再申請或參與申請除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項目。
正在承擔創新研究群體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參與者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基礎科學中心項目;但在結題當年可以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基礎科學中心項目。

(8)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同年申請和參與申請的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數量合計限1項。
   正在承擔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的負責人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主要參與者,在準予結題前不得申請和參與申請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
 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獲得資助後,項目負責人在結題前不得申請除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以外的其他類型項目。
   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含承擔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重點專項、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項目總數限1項;
(9)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作為項目負責人僅能獲得1次資助。
(10)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項目數合計限為1項,在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參與項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為主要參與者申請或者承擔各類型項目數量不限。
作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在結題當年可以申請面上項目。
(11)以下項目類型不受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制
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數學天元基金項目、直接費用小于或等于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外國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應急管理項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務及軟課題研究項目、資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類 型項目,以及項目指南中特殊說明不限項的項目等。
(12)其它注意事項:處于評審階段(自然科學基金委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的申請,計入本限項申請規定範圍之内;申請人即使受聘于多個依托單位,通過不同依托單位申請和承擔項目,其申請和承擔項目數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項申請規定;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晉升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後,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的項目計入限項範圍,作為參與者正在承擔的項目不計入限項範圍。
四、關于申報的其他要求
1、真實可靠。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加大了申請項目形式審查的力度,對于申請人弄虛作假将嚴格依照管理辦法處理,請各位申請人保證對研究基礎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實性。同時,為防範學術不端行為,避免重複資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通過計算機軟件對申請書内容進行比對,特别提醒申請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類型項目向同一科學部或不同科學部申請;
  (2)受聘于一個以上依托單位的申請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通過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4)不得将已獲資助項目,向同一科學部或不同科學部提出重複申請
2、提高申請書撰寫質量
各中層單位應組織專家會按照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對申請項目進行認真審核,針對存在問題的申請書提出修改意見,并在規定期間内将紙質和電子的申請材料統一報送。
請各位申請人嚴格遵守各項申請規定和學校的申報要求,因不按時提交、超項申請或形式審查未通過等原因造成無效申請由申請人負責。
2019年度指南鍊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聯系方式:
社會科學處項目管理科  馬  赫  85155451
科技處自然基金管理科  朱  明  8516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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