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 号)和《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3]77号)精神,為進一步提升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實施效果,吸引更多優秀來華(回國)從事博士後研究,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将按照“随時申請、适時評審、擇優資助、先到先得”的原則開展引進項目資助工作。現将2018年引進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内容
引進項目資助優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學博士來華(回國)在國内博士後設站單位(以下簡稱“引進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
引進項目資助期限為兩年,引進人員應保證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不少于20個月。資助經費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引進單位共同承擔,其中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資助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币,引進單位配套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人民币,包括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個人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來華往返國際旅費等。
以我校作為申報單位的引進人員,學校在國家規定的配套基礎上另行提供生活補貼、科研啟動經費等優厚待遇,并在職稱評聘、職業發展等方面開通“綠色通道”。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須為近三年内獲得博士學位的外籍或留學回國博士;
3.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學位所屬學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申請人,條件可放寬至博士畢業學校為本國排名前3名的高校;
4.在讀博士期間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非英語國家的人員應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6.申請人須自主聯系申報學科及所在中層單位,并獲得合作導師和中層單位推薦;
7.此前未獲得過本項目或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計劃、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等國家博士後項目資助;
8.國内在職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申請人受本項目資助期間須全脫産從事博士後研究。
由于今年申報工作開展較晚,2018年1月1日之後進站且符合上述條件的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也可申報。
三、遴選程序
遴選程序為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組織評審并公布資助結果。具體流程如下:
(一)個人申請
1.網上申報
申請人請于10月19日至11月1日登錄中國博士後網(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進入“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按照申報須知的要求完成網上申報。
2.材料準備
(1)申請人填寫《“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申報表》(附件1,中文或英文,以下簡稱申報表)。
(2)申請人準備證明材料複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證明、博士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申報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學術成果證明材料。
申請人将上述材料裝訂成冊,一式2份,裝訂要求為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附件2),目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減。
(3)申請人填寫《“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中層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3,以下簡稱推薦意見表),一式1份,交由合作導師簽署推薦意見。
3.材料報送
申請人請于11月1日前将上述紙質材料報送至申報學科所在中層單位。
(二)學校推薦
各中層單位負責審核、彙總申報材料,推薦意見表經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于11月2日前将所有申報紙質材料及推薦意見表報送學校博士後工作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關要求
1.各中層單位應充分發揮已經引進的海外人才及知名學者的輻射宣傳作用,與海外高水平青年人才建立聯系,挖掘動員符合條件的相關人員積極申報,并認真審核申報材料,保證材料真實、準确。
2.學校博士後工作辦公室面向各中層單位、合作導師和申請人提供全過程的政策咨詢和講解。
聯 系 人:李雪濤 川 申
辦公地點:中心校區鼎新樓 A區625室
聯系電話: 0431-85151333
辦公郵箱:postdoc@jlu.edu.cn
附件: 1.“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申報表(中文).docx
1.“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申報表(英文).docx
2.合訂本封面、目錄.doc
3.“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中層單位推薦意見表.docx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