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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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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8年國際清潔能源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項目選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03 點擊數:

校人字〔2018〕63 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18年國際清潔能源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項目遴選通知》,為做好我校選拔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為支持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培養清潔能源領域拔尖創新人才,特别是對清潔能源國際熱點課題開展前沿研究的高水平領軍人才以及政策研究、管理人才,經批準,留學基金委與《應用能源》期刊社和瑞典麥拉達倫大學合作開展“國際清潔能源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項目”。有關該項目的具體情況詳見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chuguo/s/1221)。

1.第一階段國内培訓

20186-7月在北京進行,使留學人員準确掌握中國能源政策、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同時為留學人員做好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及技能準備。期間進行行前集訓,提醒安全、心理健康、領事保護、派出手續等事宜,布置留學任務,以增強留學人員的使命感、責任感,提升安全意識,保持身心健康,推動留學人員順利完成學業,回國積極發揮作用。

2.第二階段留學

20189-12月在瑞典麥拉達倫大學集中學習,依托《應用能源》期刊社開展。

《應用能源》期刊(Applied Energy)于1975年創刊,是國際能源工程領域最有影響的學術期刊(影響因子7.1822017年發表論文1600篇,下載395萬次,作者覆蓋世界120餘個國家,Scopus全球能源綜合類期刊排名第一, ESI全球500餘工程領域期刊排名第4)。

學習将以課堂講授、專題講座和現場觀摩訪問等方式進行,涵蓋能源供給、能源轉化、減排技術、智能能源利用、儲能技術、能源可持續發展、創新與産業化、論文發表、項目管理、能源金融與投資、實地考察等内容。

第二階段留學期間,留學人員聯系确定第三階段留學的外方導師。《應用能源》期刊社依托其全球編委,聯系了來自英國牛津大學、劍橋大學、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瑞典皇家理工學院、新加坡國立大學等衆多著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已有十餘個國家的40餘位外方導師參與,具體名單将在第二階段留學期間提供給留學人員。

3.第三階段留學

留學人員在國内履行申報第三階段留學、錄取、辦理簽證等手續後,于20194-202012月期間分别在相關國家完成第二階段留學。

第三階段留學将分6個專業領域開展: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轉化、減排技術、智能能源系統、儲能技術、能源系統可持續發展。

本項目将依托《應用能源》期刊,結合瑞典及麥拉達倫大學能源技術和科研優勢,整合全球著名院校導師資源,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通過“一流刊物、一流院校、一流導師、一流學員”四個一流的研究創新和人才培養平台,為實現中國能源學科跨越式發展貢獻力量。

推選單位應确保被錄取人員如期參加國内培訓和派出。如因本人或推選單位原因被錄取人員無法按時完成三個階段的培訓和留學,所在單位将無法繼續參與本項目後續申報。

二、選派專業

清潔能源領域

   三、留學身份及期限

留學身份為訪問學者.

留學期限

第一階段派出前安排為期2周的國内培訓;

第二階段以成班派出方式到瑞典集中學習3個月;

第三階段分赴全球著名科研機構開展為期6-15個月後續研究(國内從事學術研究工作人員留學期限為12-15個月)。

四、選派規模

全國2018年選拔30-50,我校推薦1-2人。

五、選派原則及方式

遵循“按需派出、學用一緻、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推薦符合條件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專業人員出國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擇優推選、專家評審、國家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派。

六、資助方式

國外經費

1.第一階段為期2周的國内培訓學費、食宿費。

2.第二階段留學規定資助期限内的學費、獎學金(包括夥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第三階段留學規定資助期限内的獎學金(包括夥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赴英國的訪問學者可按規定申請報銷不超過1000英鎊的Bench Fee

㈡國内經費

1.在職教師國内手續費、外語培訓旅費或考務費等經費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資助。

2.各臨床醫院的教師培訓經費的報銷标準由所在單位自行決定,學校不承擔此部分費用。

七、申請條件

㈠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申請人須已發表過SCI論文。

具有博士學位。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2年以後出生)。

身心健康。

申請人為我校能源領域學術研究的在職人員,且應符合《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外留學期間使用英語(第三年階段留學亦可使用其他外語),申請人申報時需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規定的要求或達到與規定要求相符的語言水平,本項目不安排語言培訓。

已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項目、校際交流項目和學校統一選拔的單位公派項目人員不得再次申請;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八、選派程序

㈠個人申請:申請人向本單位提出申請,結合該項目的研究領域制定出國研修計劃。

㈡單位推薦: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學派出計劃,對推薦人選進行指導、嚴格審核并确定申報人選,上報學校。

㈢學校審核:學校對申請人申報資格、提交材料進行最後審定,審定推薦人選。

㈣國家确定:學校上報推薦人選,由留學基金委評審,确定資助人選。

㈤結果公布:在校園網上公布最終錄取人員名單。

九、派出與管理

㈠身份管理:被錄取人員留學身份為國家公派訪問學者。

㈡行前培訓:我校組織派出前辦理各類手續的說明會及行前教育,并對錄取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解答;留學基金委在派出前統一培訓。

1.第一階段留學人員派出前須于20186-7月間在北京參加為期2周的國内培訓,完成規定的學時及研修計劃後方予派出。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2.第二階段留學由留學基金委統一安排派出。請我校各推選單位務必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協助留學人員及時辦理相關派出手續,确保其按期參加國内培訓,如期派出。凡未按計劃完成國内培訓或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3.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辦理有關手續。第三階段留學結束後須按期回國服務,并應提交研究成果報告。

㈢協議簽訂:統一組織簽訂留學基金委、學校的協議和其他相關文件的公證。

㈣派出管理:參照《伟德victory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㈤回國彙報:留學人員按期回國,應按協議約定,參照出國前的研修計劃,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學習計劃,提交國外學術研究成果及對建設性意見等書面總結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學術研讨或報告會,專家考評。

㈥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批準,2年内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十、申報事宜

㈠請各單位于2018411日(星期三)前将推薦人選填寫的《伟德victory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和《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請人員一覽表》(表格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主頁下載,2人及以上請排序)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報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鼎新樓A619室)。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

㈡申請人應自行提前組織材料,提前在線填寫國家留學網《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以下簡稱《留學申請表》),按照留學基金委規定準備材料,最後确定的人選提交正式申請材料。

㈢請各單位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國項目3群”QQ群(群号:446942649,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

 

聯系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鼎新樓A619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真: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

                                                  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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