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行2010年度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重要]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經學校研究,決定在每年制定博士生招生簡章前進行一次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現将2010年度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的說明
拟在201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導教師均需參加招生資格審查,通過者方可招收博士研究生(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人文社會科學資深教授、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及其提名論文及吉林省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不用參加招生資格審查)。審查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不涉及博士生指導教師崗位問題,對于當年未通過招生資格審查的博士生指導教師,下年度可繼續參加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滿足招生條件後即可招生。
二、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條件
1、能認真履行導師職責,培養研究生質量較好,未發生重大教學事故,每年能保證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在校内指導博士生(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到校指導博士生時間可适當放寬)。
2、博士生指導教師退(離)休年齡按照《伟德victory關于教職工退(離)休的暫行規定》(校發[2001]294号)文件執行,招收研究生的最高年齡一般限定在退(離)休前三年(1993年之前由國家評審的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年齡限定在1943年1月1日後出生,1993年之後由學校自評的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年齡限定在1948年1月1日後出生)。
3、目前正主持國家、省部級科研課題或其它科研項目,有可支配的科研經費。由本人負責支配的近三年累計實際到款科研經費:自然科學學科縱向6萬元以上或橫向18萬元以上(數學等基礎理論研究學科科研經費要求可适當降低);人文社會科學學科0.6萬元以上或科研成果超過規定要求的50%。
4、近三年來科研成果顯著,具體要求如下:自然科學學科:獲國家級科研成果獎或獲省部級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獎1項,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出版高水平學術著作1部,或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進入SCI、EI、ISTP檢索)。人文社會科學學科:獲國家級社科成果(或科研成果)獎或獲省部級社科成果(或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獎1項,或出版高水平學術著作1部,或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發表在我校認定的A、B、C、D類學術期刊上)。
(說明:1、獲國家級獎應是前5名獲獎者,獲省部級獎應是前2名獲獎者。2、獲國家發明專利應是排名在前2名。3、學術著作應是第一署名。4、學術論文應為除本人指導的研究生外的第一署名或是通訊聯系人。)
5、對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科研經費和科研成果的要求可适當放寬,但原則上應有以伟德victory名義發表的學術論文,其論文級别、署名等與我校教師要求相同。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在提交《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表》的同時應提交相關成果的複印件。
6、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自行制訂高于學校2010年度的資格審查條件。
7、對不能滿足招生條件者,如确因學科建設及招生工作需要,需經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認真讨論後向學校提交書面報告,經學校讨論通過後可列入2010年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名單。
三、審查程序及時間安排
1、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6月16日:申請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指導教師填寫《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表》(附件1),報所在培養單位。各培養單位應指定專人對申請人填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之後報所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2、2009年6月17日至2009年6月19日: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申請人招生資格進行審核。
3、2009年6月23日前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負責單位将下列材料報送到學位辦公室。
(1)《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表》(附件1)一份。
(2)《博士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彙總表》(附件2)一份。
(3)博士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數據表電子文件(dbf格式或excel格式均可,錄入要求見附件3)。
4、學位辦公室會同人事處、科技處、社科處等單位對上報材料進行複查,最後确定2010年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名單。
學位辦公室
2009年6月11日
附件:
附件1: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表
附件2:博士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彙總表
附件3:博士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數據表錄入要求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9年06月12日 13: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