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搜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關于申報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9-05-05 點擊數:
關于申報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通知 [重要]


校内各有關單位:

  按照教育部社科司《關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09] 48号)要求,現将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及資助額度

  2009年度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7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3)自籌經費項目,經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5萬元;(4)專項任務項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馬克思主義大衆化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項目具體申報條件和辦法分别見附件1和附件2,馬克思主義大衆化項目今年已申報完畢。

  本次項目(不含專項任務項目,下同)不設申報指南,申請者應緊密結合國家經濟社會及學科發展的需要,特别是圍繞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拟定研究課題。

  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避免重複申報,保證申報質量。

  二、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2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理論/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曆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台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三、申報條件

  1.一般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

  2.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課題組成員最多隻能同時參加兩個項目的申請;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自籌經費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後附上學校财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費”欄。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一般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06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5.已申報2009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其他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者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課題申報教育部一般項目。

  四、申報辦法和時間安排

  1.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台•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項目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網上申報程序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申請者登錄社科網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申請評審書》。

  4.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5月27日前将本單位的紙質《申請評審書》(1份)彙總報社科處審核。審核通過後,申請者方可通過申報系統自行上傳《申請評審書》電子文檔,上傳時間截至6月3日,同時由科研秘書将本單位電子和紙質《申請評審書》彙總上報社科處。

  五、其他要求

  1.各申報單位網上提交的《申請評審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數量與内容要确保一緻,否則不予受理。

  2.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個人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3.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确保無知識産權争議。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報資格。

  4.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确保申報信息的準确、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将予以通報批評。



  聯系人:鐘鳴 聯系電話:85166117 電子信箱:zhongming@jlu.edu.cn



附件:

  1. 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辦法

  2. 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申報辦法



相關鍊接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台•項目申報系統”:http://www.xm.sinoss.net/sinoss/business/login.jsp


                          社會科學處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9年05月05日 09:33:04)

上一條:關于申請2009年度“創價大學中日友好學術研究資助計劃”的通知 [重要]

下一條:關于遴選2010-2011年度美國哈佛-燕京項目候選人員的通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