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拔推薦2009年度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的通知 [重要]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人事司《關于選拔推薦2009年度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的通知》(教人司[2009]84号)精神,為做好我校2009年度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的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回國工作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以及其他在教學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較大成績、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優先推薦被納入教育部“高層次創造性人才計劃”和科技創新平台、重點科研基地的優秀年輕學術帶頭人。
已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或“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者,不在被推薦範圍之内。
二、推薦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學風樸實嚴謹,有強烈的事業心、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其學術技術水平在國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優勢,處于較高水平。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後出生)。
三、推薦限額
教育部下達給我校推薦候選人限額為6名,原則上每個中層單位推薦候選人1名。
四、推薦程序
各單位應按照“民主、公開、競争、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選拔推薦工作。
1.個人申報;
2.中層單位由學術委員會或組成專家評審組,對本單位申報人選進行評審;
3.中層單位黨政班子集體研究确定推薦人選,并将申報材料報送人事處;
4.學校選拔推薦。
五、推薦材料
1.《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候選人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一式十五份,不得更改表格樣式,用A4紙雙面打印并上報電子文檔。登記表不要裝飾,一般不附加附件。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為附件,每人不超過A4紙一頁。有關涉密人員的材料,由各上報單位嚴格審核同意後上報,并在材料明顯位置明确标出。
登記表中“科研工作基本情況及主要成果、貢獻”、“正在(拟)從事的科研項目概況”欄中的字數含标點和空格,填寫内容不得突破字數要求。
2.各種證書、獎狀、書籍(封面、目錄)、論文(期刊封面、目錄和論文首頁)等證明材料複印件一式一份(請在證明材料的封面上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3.《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候選人情況一覽表》一式一份,用A4紙打印并上報電子文檔。
上述材料請于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下班前報送學校人事處師資管理科。
聯 系 人:楊民 李豔 周鑫
聯系電話:85167425,Email:tso2@jlu.edu.cn。
附件:1.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候選人情況登記表
2.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候選人情況一覽表
人事處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請見校内通知處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9年03月18日 12: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