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06-2007學年度“笹川良一獎學金”候選人的通知
各相關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笹川良一基金委員會的有關要求,2007-2008學年度笹川良一優秀青年教育基金研究生獎學金評選工作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2、堅持标準,保證質量,甯缺勿濫。
二、基本條件:
1、努力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确立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共同理想和堅定信念。
2、具有愛國主義思想和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
3、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範,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4、刻苦學習,勇于探索,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
三、具體條件:
1、獲2007-2008學年度研究生優秀獎學金;
2、在讀期間,博士生有兩篇以上、碩士生有一篇以上學術論文在全國核心刊物或國際重要刊物上發表;
3﹑在讀期間未曾獲得社會獎學金。
三、獎勵對象與名額
獎勵對象:在我校接受學曆教育的曆史學、考古學、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相關學科專業研究生(不含非脫産的在職研究生)。
獎勵名額:笹川良一優秀青年教育基金研究生獎學金分為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獎和優秀研究生獎兩種。其中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獎10名,優秀研究生獎10名。
四、獎金額度
每人獎勵人民币5000元。
五、報送材料包括:
1、“笹川良一獎學金”申請書(優秀科研成果獎、優秀研究生獎兩種,見附件);
2、論文原件;
3、電子版申請獎學金信息表(見附件)。
請相關單位務必于2008年10月29日前将推薦人申報材料、論文原件及電子版申請獎學金信息表(可發至wangtl@jlu.edu.cn)送到研究生管理處(地點:行政樓415室),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請相關單位根據《伟德victory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制定評獎辦法,認真組織研究生進行評選。
研究生管理處
2008年10月24日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8年10月24日 09: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