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近日下發的《關于遴選2006/2007學年度俄羅斯政府獎學金項目留學人員的通知》(留金秘出〔2006〕3121号)精神,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受教育部的委托,在2006年将繼續利用俄羅斯向我國提供的政府獎學金選派一批留學人員赴俄羅斯留學。現就我校遴選該項目候選人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專業
申請專業不限。
二、留學身份及派出期限
留學身份為訪問學者,本年度該項目将于2006年9-12月份派出。
三、申報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按期回國服務的強烈責任心和使命感;
2.申請人應為我校在職教師,具有本科學曆的,應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曆(2001年7月31日以前畢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曆的,應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曆(2004年3月31日以前畢業);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教師也可申報,如被錄取,則以與俄高校進行聯合培養的方式派出;
3.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水平;
4.身心健康,心裡素質較好,能很快适應國外生活;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在我校工作滿五年後方可再次推薦,如回國工作後做出突出成績的,回國後在我校工作滿三年後方可再次推薦(須附所在單位重點推薦意見及有關證明複印件);
6.外語語種為俄語,水平須達到留學基金委規定的标準,具體要求為:
(1)合格條件
①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考試(考試成績兩年内有效),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口試成績3分以上(含3分);
②外語專業本科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為俄語);
③近10年内曾在俄語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或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俄語培訓并獲中級班結業證書;
符合以上條件的候選人,錄取後可直接派出,無須參加留學基金委組織的外語培訓和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考試。
(2)申請條件
參加全國外語考試(WSK)考試,俄語總成績50分以上(含50分)者,也可以推薦。此部分人員如被錄取,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俄語培訓或再次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考試,獲得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标準後方予派出。
7. 2005年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面上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校際交流項目人員,2006年我校已同意申報國家留學基金項目的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四、有關經費
該項目被錄取人員留學期間将享受俄政府提供的獎學金,其往返國際旅費和獎學金補差由國家留學基金負擔。
五、派出及管理
1.被錄取的留學人員均為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派出,派出前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協議書》,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派出手續。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時,教師本人應在當年提出書面理由,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學校上報留學基金委。
3.原則上被錄取人員不能延長留學期限。
4.入選者若調離學校或未經批準出國未歸将自動退出本項目,違約賠償金(不含違約金)退還學校。
5.教師在回校15日内辦理報到手續時,應提交在國外的學術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對本學科、對學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方面的書面材料。
6.教師有責任回國并履行學校規定的義務。
六、申請事宜
請于2006年3月10日(周五)将推薦人選填寫完畢的《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 請表》和《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預備人選一覽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處主頁http://rsgl.jlu.edu.cn下載)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每單位限報1~2人。學校将對所有人選進行綜合評審,最後确定的人選填寫正式申請材料。
聯 系 人:李立群 郭廣建
聯系電話: 5167447
人 事 處
二○○六年三月六日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6年03月07日 16: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