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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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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6-01-16 點擊數: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有關文件(詳見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精神,為做好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人員的選拔工作,現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将有關申報推薦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别及身份
  選派類别分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研究人員、研究生;錄取後均以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派出。

二、選派學科
  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重點資助通信與信息技術、農業高新技術、生命科學與人口健康、材料科學與新材料、能源與環境、工程科學、應用社會科學與WTO相關學科等七大學科領域。
  詳見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歡迎申報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項目(new)》→《2006年重點資助學科專業指南》

三、申請者基本條件
  (一)申請人應符合《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中基本申請條件,即: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地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3.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身心健康〔須附市級以上醫院(不含校區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5.至少已在我校工作2年的在職人員(研究生項目除外)。
  6.外語水平須達到留學基金委規定的标準
  詳見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歡迎申報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項目(new)》→《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要求及有關情況說明》。
  外語水平未達到上述要求的,年齡在45歲以下的副教授或博士學位獲得者,也可申報,但應有外語水平的說明或提供TOEFL或IELTS等考試成績。如被錄取,需參加培訓或參加WSK考試,合格後可予派出。
  具體項目對申請者的外語水平要求詳見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歡迎申報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項目(new)》→《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7.申報人員持國外接收院校(科研單位)邀請函、已承擔科研合作項目或有與國外合作意向及出國任務明确的将被優先考慮。
  8.2005年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面上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校際交流項目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9.在職研究生不能再申請研究生項目。

四、選派原則
  各單位在要結合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人才培養計劃,本着“按需選派、學用一緻、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要優先推薦入選教育部“高層次創造性人才計劃”的人員及團隊、梯隊成員。學校将本着廣開渠道、多方籌措資金的原則,鼓勵教師争取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科研機構的資助。

五、派出及管理
  (一)各單位要結合教師隊伍的實際,制定本年度派出計劃,明确出國研修内容并妥善安排候選人的工作,保證按期派出。
  (二)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派出前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協議書》,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派出手續。
  (三)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時,教師本人應在當年提出書面理由,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後,由學校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批。
  (四)原則上被錄取人員不能延長留學期限。
  (五)入選者若調離學校或未經批準出國未歸将自動退出本項目,所涉及到的相關經費将退還學校,違約賠償金(不含違約金)退還學校。
  (六)在材料上報之後、正式結果出來之前不可以申報其它公派項目;錄取之後也不可以放棄、改派或兼報其它項目。
  (七)教師在回校15日内辦理報到手續時,應提交在國外的學術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對本學科、對學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方面的書面材料,并在本單位舉辦一次學術研讨或報告會,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八)教師有責任回國并履行學校規定的義務。

六、日程安排
  (一)2006年1月13日(周五)――1月17日(周二),個人根據國家基金委及學校所提供的相關項目,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向基層單位提出申請并認真填寫《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
  (二)1月18日(周二)――1月24日(周二),各單位将填寫推薦意見的《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和《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二人以上請排序,申請“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人員在備注欄内注明資助方式。)及外語考試成績證明、邀請函等相關材料一并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三)1月25日(周三)――2月24日(周五),學校審查并确定人選,在校園網上公布拟推薦人選名單。
  (四)2月27日(周一)――3月1日(周三),申報人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表格,自行到市級以上醫院(不含校區醫院)進行體檢(網上報名及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
  (五)3月2日(周四),各單位統一将申報人員的《單位推薦意見表》(一份)交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履行學校簽字、蓋章手續。
  (六)3月3日(周一)――3月6日(周一),申報人員将正式《申請表》及所需附件(原件、複印件各一份)、體檢表原件一份、評審費等交人事處師資培養科,經學校審核後上報。

七、其它
  (一)為提高我校國家公派出國人員的錄取率,請相關人員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外語的學習,參加相應出國項目的外語測試,并将成績單交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備案;要提前與國外接收單位聯系,獲取邀請函。
  (二)申報材料若填報不實,将取消本次申報資格,并在下一年度減少所在單位派出人數。
  (三)請申報人員詳細浏覽國家留學網,選擇适合自己的項目,按要求完成申請過程,按項目指南準确填寫并提交對應留學項目的受理機構。
  (四)2006年起實行網上申報,請事先登錄國家留學網,熟悉網上報名系統及相關要求,提早填寫報名系統中所要求的各項欄目。尤其是“成果業績”、“出國學習/研修目的”等欄目,但要等學校公布拟推薦人選名單後,再仔細審核已輸入的内容,确認無誤後提交。
  (五)本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人員,如是我校“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和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的學術帶頭人或學術骨幹,也可經平台和基地負責人同意後同時申請“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但本次網上報名以申報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提交。如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未被錄取,則經學校審查并确定後以“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推薦上報。
  (六)申報工作中的相關問題請咨詢吉林省教育廳外事處及我校人事處師資培養科。
  (七)2006年起國家将加大研究生的派出力度,除在職人員外,還有非在職人員的項目,如有在校學生申報,可咨詢國際合作處交流科。
  (八)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部分相關表格均在人事處主頁http://rsgl.jlu.edu.cn下載。
  
  吉林省教育廳外事處聯系人:董秋惠 胡仁友 電話:8905328 8905335
  校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聯系人:李立群 郭廣建 張國華 電話:5167447 5166481 傳真:5167448
  校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交流科聯系人:劉峰 電話:5166573



附件:1.2006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人員選派工作實施方案
   2.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出國留學項目網上報名及申報材料要求
   3.《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
   4.《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5.關于200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清單
   6.《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
   7.《出國留學申請專家推薦信》(2-1、2-2)



               人 事 處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注:有關附件内容請各位老師到校園網“校内通知”處查閱下載。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6年01月16日 12: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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