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6年度校際交流出國留學項目預備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
重要]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校2006年度校際交流計劃和工作安排,經研究定開展2006年度校際交流出國留學項目預備人選的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校際交流出國留學項目
2006年度校際交流出國留學項目均為赴日本留學項目,詳見附件1。
二、推薦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與基本業務要求
1.各中層單位對推薦人選要按現行政審标準規定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切忌流于形式,能保證按期回校工作;所推薦人選應能嚴守國家機密,遵守外事紀律和對方院校對交流人員的規定。
2.要注重人選的業務素質,優先選拔教學、科研基礎好,有一定工作業績的青年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骨幹教師。要積極推薦已經承擔科研項目或有合作意向,出國任務明确的教師。
3.鼓勵符合申報條件的曾以非校際交流渠道派出的歸國教師申報本項目。
(二)年齡及工作年限要求
1.作為訪問學者,教授年齡不超過55歲;副教授年齡不超過40歲。
2.本科畢業教師應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碩士及以上學曆教師應在我校工作二年以上。
3.有出國留學經曆的教師應回國工作二年以上。
(三)外語水平要求
應有較好的外語水平,能用日語進行交流,原則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外語水平考試(WSK)成績日語在50分以上、英語在45分以上,并具有較強的應用能力。
2.相關外語專業、本科畢業以上學曆。
3.曾在相同語種國家學習一年以上。
4.參加學校校際交流出國留學項目預備人員日語基礎培訓班并結業的人員優先考慮。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教學、學習與研究工作。
三、推薦程序
1.教師個人向基層單位提出申請。
2.基層、中層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學派出計劃,确定推薦人選,單位負責人對推薦人選進行嚴格審核。
3.被推薦人選應填寫《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4.人事處将對上報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5.申報教師參加學校組織的外語面試(筆試、聽力及口語)。
6.學校審核,确定2006年度校際交流項目的預備人選。
四、有關要求
1.各單位推薦總人數一般不超過3人(2人以上應排序)。
2.為保持我校與國外校際交流院校的良好交流關系,經學校讨論确定的人選不得放棄出國留學資格,否則學校将取消所在單位及個人其它渠道的申請資格。
3.按《伟德victory關于辦理長期公派出國(境)留學手續的暫行規定》(校發[2001]49号)文件,向學校繳存出國留學保證金。
4.出國留學教師按規定與學校簽訂協議。
5.在職攻讀研究生的教師申報時,在《申請表》中的“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欄内由研究生院有關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6.出國留學教師應按期回國。
7.為進一步加強校際交流和往來,請教師在出國回校辦理報到手續時,将在國外的學術研究、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對學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形成書面材料,一并交到國際合作處交流科(南區友誼會館217室)與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南區行政樓820室)各一份。
五、時間安排
1.2005年6月9日(周四)---6月15日(周三),各單位組織教師申報。申請人認真、如實填寫各項内容,并明确注明申報學校、出國身份及時間。基層、中層單位負責人嚴格審核申報教師所填寫的内容及提交的證明材料,并在《申請表》的相應欄目内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2005年6月16日(周四)---6月17日(周五),各單位将《申請表》《伟德victory推薦選拔2006年度校際交流出國項目預備人選一覽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成績單、外語專業畢業證書、赴相同語種國家一年以上的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及錄取證明等),統一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六、其他
1.曾經通過校際交流渠道派出的教師,不能申報2006年度校際交流出國留學訪問學者項目。
2.申報教師若填報不實,将取消本次申報資格,并在下一年度減少所在單位派出人數。
3.推薦工作中的相關問題請與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聯系。
聯系電話:5167447、5166481 傳真:5167448
附件:
1.2006年度校際交流出國(日本)留學項目表
2.《伟德victory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
注:由于近期網絡出現一些問題,附件内容暫時無法上傳,相關内容和表格請在校園網“校内通知”處下載。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5年06月10日 12:30:19)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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