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4年畢業研究生離校工作的安排意見 [重要]
各2004年畢業研究生:
根據畢業生離校工作協調會議的有關情況和要求,本着方便學院、方便學生的原則,促使畢業研究生文明離校,對今年畢業研究生離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6月15日~6月18日進行畢業教育。根據“關于做好2004年畢業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自行安排。
二、6月21日~6月25日進行畢業鑒定。
畢業鑒定要堅持德、智、體的全面考核的原則,實事求是地填寫,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指出不足,明确今後的努力方向。
填寫《畢業研究生登記表》時須注意:
1、“基層組織鑒定”一欄由畢業研究生所在黨支部填寫并蓋章。
2、“導師對畢業研究生業務能力、外語水平介紹及綜合素質的評議”一欄,由導師填寫并簽字。
3、“單位(院、所、中心)意見”一欄,由各單位填寫,并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簽字。
4、“學校意見”一欄,由研究生管理處填寫。
《畢業研究生登記表》須于6月26日前到研究生管理處蓋章。
三、6月23日~6月28日辦理離校手續。畢業研究生須到本單位研究生秘書處領取《畢業研究生離校通知單》,并辦理離校手續。畢業生辦完離校手續後須将“通知單”交本培養單位審核,并領取畢業證及學位證。
四、各單位須于6月30日将收回的研究生證(研究生證丢失交20元)交研究生管理處,并領取本單位的畢業研究生報到證。畢業研究生持報到證到所在校區戶糧辦領取戶口關系。在長春市就業的畢業研究生于10月底前自行到戶糧辦辦理戶口關系。
五、各單位盡快将畢業研究生的檔案整理好,畢業生離校後後一個月内寄到畢業研究生工作單位。
六、未落實單位的畢業研究生,需簽緩派協議,于6月28日至6月30日到各培養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七、請各單位同時根據有關部門的有關畢業生離校工作日程安排,及時指導畢業研究生辦理相關手續和事宜。
八、7月1日--2日歡送畢業生離校。
各培養單位要認真負責,精心組織,做好畢業研究生離校工作,使畢業生研究生平平安安、快快樂樂地離校奔赴工作和學習崗位。
(東北亞研究院辦公室 2004年06月16日 1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