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的通知 [
重要]
校内各有關單位:
近日,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加強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的通知》(社科規劃辦通字〔2004〕18号),要求各有關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國家社科基金在研項目的資助經費管理,重視對項目負責人填報《鑒定結項審批書》中經費開支情況的審核,嚴禁支出與項目研究無關的費用和超标準使用經費。
現将全國哲學社科規劃辦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通知你單位國家社科基金在研項目負責人,按照全國社科規劃辦的通知要求,今年12月起申請項目成果鑒定的,《鑒定結項審批書》中的《經費決算表》不再由項目負責人填寫,改由我校财務處将經費開支明細賬打印後貼在該欄目處,無經費開支明細賬不得申請鑒定結項。
各單位要對所管理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專門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有超範圍、超标準開支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并将檢查結果于12月24日前上報社會科學處。
聯系人:王浩友 霍志剛 聯系電話:5166117
社會科學處
2004年12月21日
《關于加強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的通知》詳細内容請見附件3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4年12月21日 23:44:59)
附件3:
DOC WORD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