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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半島和平體制的構築--韓國統一研究院金國新高級研究員

日期:2004-11-01 點擊數:
朝鮮半島和平體制的構築--韓國統一研究院金國新高級研究員


  10月20日上午,韓國總理府顧問、韓國統一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金國新在我校東榮大廈四樓東北亞研究院會議室做了一場題為“朝鮮半島和平體制的構築”的報告。
  金國新研究員認為,解決朝鮮半島問題的基礎是比較南北政策。冷戰以來,南北經濟合作為基礎加強信任,鞏固半島和平體制。目前,韓政府對朝鮮的三大原則,一是無核化,二是和平談判方案,三是提高韓國的積極作用。另外,韓提出了漸進的、階段性的構想(構築和平體制的),一是以和平方法予以解決,二是各領域合作構築軍事依賴關系,三是南北和平,取得國際信任。
  金國新研究員闡述了韓國政府的立場變化過程:90年代初以來,核問題爆發後,朝核問題必須通過同美國和談才能解決。1994年10月21日,朝美簽署和平協定。之後,金泳三政府主張,以“四方會談”構築韓半島和平進程。1997年12月後開始,舉辦了4次會談,朝韓不同主張,沒有取得實質性的效果。2002年10月,第二次朝核危機發生,同年12月以來,朝無視日内瓦協議,再次啟動核設施,此後,在中、韓等國建議下,舉行“六方會談”。2004年6月,舉行第三次六方會談,韓、中、日、俄隻要朝放棄核武,則為其提供數萬噸重油,不對其政府構成威脅。目前,由于美大選臨近,而使會談處于停滞狀态,如朝繼續表達核意圖,則美不會聽任之。
  金國新研究員認為,朝鮮要制造核武,因為其經濟狀況差,而美未從伊戰争中緩解,故朝核問題目前不會對東北亞安全構成威脅。這個問題最終還要通過會談形式解決,長期進行下去。韓半島和平體制應在朝韓雙方之間簽署,中、美隻能起保障作用,且應以1991年簽的《南北和平協議書》為基礎而簽署。即以互相承認對方實體國家情況下,把停頓狀态下的協議付諸實施。隻要簽署這個協定,則駐韓美軍的作用減小,韓衛将起重要作用,而且朝會獲得大規模的經濟支援。
  報告會由東北亞研究中心和東北亞研究院主辦,是我校人文社會科學名家講座(學術研究系列)之一,東北亞研究院副院長朱顯平教授主持了報告會。



(東北亞研究院 2004年11月01日 23: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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