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通知 [重要]
校内文科各單位:
按照教育部社政司《關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2005年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5]74号)要求,現将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和學科範圍
2005年可申報的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2)青年基金項目;(3)專項任務項目。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5萬元;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3萬元;專項任務項目經費由項目承擔人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3萬元。請根據項目類别和資助經費進行項目的設計論證。
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系統手冊》“附錄一:學科代碼表(國标)”的學科分類,包括以下學科:(1)管理學;(2)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曆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情報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台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請寫明申報項目的學科門類、二級學科(交叉學科/綜合研究可以按一級學科申報),以方便專家評審。
二、申報條件
1.每個申請者每次隻能申報一個項目。申請者除必須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不超過35周歲;
(3)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者,必須獲得校外有關部門,包括政府部門(非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的經費資助(不低于3萬元);必須填寫項目申請書中的“其他經費來源”欄,并附學校财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的複印件。
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一般項目:
(1)未完成教育部一般項目者;
(2)已承擔國家級或教育部重大、重點項目尚未完成者;
(3)已獲得國家級資助的課題或其中的子課題。
三、申報辦法
1.請申報項目的教師下載并填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請評審書》,計算機錄入,A4紙打印和複印。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請評審書》一式3份、《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情況一覽表》連同申請評審書電子文檔,由各單位科研秘書統一送交社會科學處,個人申報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申報費用
按教育部要求,申報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包括規劃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專項任務項目)的申請者須交納資料費每項200元。
五、申報時間
社會科學處受理項目申報時間截止至5月20日止,過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霍志剛 房華 聯系電話:5166117
電子郵件:zhigang@jlu.edu.cn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請評審書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5年05月08日 14:24:31)
附件3:DOC WORD 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