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
重要]
校内文科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的要求,現将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性質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的一種項目類型。其資助的經費主要用于繼續研究、出版和對以前研究的補償。
二、申報範圍
1、2005年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範圍是中國曆史、世界曆史和外國文學三個學科。
2、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畢業5年以後并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
3、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所資助的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應是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
三、申報要求
1、申請成果應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申請者須在核心期刊發表過相關論文。
2、申請成果須由院學術委員會或三名正高職同行專家書面推薦;無論何種推薦方式推薦者都要承擔信譽責任。
3、國家社科基金其它項目的成果和中央部委級社科類項目的成果不能申報;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4、申請成果不存在知識産權糾紛。
5、申請者一旦提出申請,在未獲得全國社科規劃辦是否立項的通知前(一般為10月份)不得擅自出版申報成果,提前出版者取消其評審資格。立項後成果自行出版者,視為終止立項協議,并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
四、申報辦法
1、申請者請訪問社會科學處主頁(http://hssra.jlu.edu.cn/社科通知)下載并填寫《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2、各單位科研秘書将申請書一式3份(至少一份原件)和申報成果(須隐去申請者姓名)一式6份及申請書電子文檔統一報送社科處,個人申報及不符合填寫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申報注意事項
1、申請書中的“推薦意見”欄須由三名正高職同行專家填寫推薦意見。
2、申請書中“受過何種資助”欄,是指正在申報的成果受過何種資助。
3、申報成果中不能出現申請者本人姓名,應避免如“筆者認為,……”又在頁碼下加注釋的現象。
六、申報時間
申報日期截至2005年5月20日,過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霍志剛 聯系電話:5166117
E-mail:zhigang@jlu.edu.cn
附件:
1.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
2.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東北亞研究院轉 2005年05月08日 14:04:26)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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